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6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变动,为加强对全区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的领导,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 康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
  宋晓天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国坚 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关 礼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
  沈德海 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李海荣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高 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伟嘉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何 军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何利顺 自治区人事厅副厅长

  冯振年 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周 卫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