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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西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08)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西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6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85号)精神,为做好我区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2007年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成立广西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1号)。现鉴于该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已变动,且需增加部分成员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该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念修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张振东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章远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汪春伟 自治区经委副主任

      陈大克 自治区科技厅厅长

      黄世勇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韦刚强 自治区人事厅副厅长

      田凤鸣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周 卫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廖小波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闫九球 自治区水利厅总工程师

      韦吉田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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