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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室外大型活动管理的紧急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室外大型活动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5号《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精神,各地、各部门举办的室外大型活动要实行严格管理。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严格审核制度。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举办的室外大型活动,一律报省公安厅审核。各市所属单位举办的大型室外活动和经营性活动,由主办单位报当地公安机关审核。公安机关经过风险评估后,方可批准举办。能不举办的一律不举办。
  二、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对经报批许可举办的大型室外活动,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工作,指导、帮助主办单位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具体措施,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坚决防止出现不正常的聚集事件,坚决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三、加强活动现场控制。在举办的大型活动中,公安机关要严密监控现场动态,一旦发现不正常苗头和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及时化解,并迅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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