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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中小企业局、市政府金融办关于推进重点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2.减轻民营企业的税费负担。对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适用于改制的民营企业。

  3.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在建项目的支持。在争取贴息资金、国债项目上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给予优先扶持。

  (三)改善法制环境

  1.清理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定,及时清理不公平、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定与制度。

  2.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为部门不当执法影响企业的上市步伐。

  (四)改善舆论环境

  1.加强对发展民营经济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政策的透明度,使企业能够深入了解政策,用足用好政策。

  2.做好重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典型的宣传,积极推出优秀民营企业重点项目,名牌产品,大力宣传企业家创业精神和成功经验,全面提升民营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激发民营企业和市民投资创业的热情。

  五、组织实施

  我市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制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进行,由市中小企业局、市政府金融办负责组织实施,其它有关部门配合共同推进完成。为做好这项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局,由市政府金融办和市中小企业局共同抽调相应人员组建。

  改制工作时间总体安排在12个月内完成,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08年7月至11月,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明确第一批改制的重点企业名单;

  (2)制定民营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改制方案。

  2.实施阶段。2008年12月至2009年5月,对列入第一批改制的企业分企业制定改制具体方案,与企业配合,按《公司法》及相关规定进行规范运作。

  3.总结完善阶段。2009年6月,对第一批民营企业改制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改制工作报告。

  附件:第一批改制重点民营企业名单

市中小企业局

市政府金融办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第一批改制重点民营企业名单

  1.阜新恒瑞科技有限公司

  2.辽宁春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3.辽宁大金钢结构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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