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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灾后鼠传疾病防控工作和整顿规范鼠药市场的紧急通知

  (三)积极搞好防控宣传培训。各地要采取召开动员会、举办培训班、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公告等方式,加强对控鼠防病重要性、基本知识、毒饵配制、投饵方法及安全防护知识的宣传培训,认识剧毒急性鼠药的危害,普及科学灭鼠知识,让广大群众掌握科学灭鼠方法,积极参与鼠药的监督管理,自觉抵制使用剧毒急性鼠药。特别要加强对农村和中小学生灭鼠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剧毒急性鼠药的危害家喻户晓。农业部门、爱卫办要加强技术培训,提高预防鼠药中毒技术,严格筛选、定期推荐使用慢性、低毒、低残留、安全高效的灭鼠药,引导群众安全合理用药,科学灭鼠。
  三、切实加强鼠传疾病防控和鼠药市场规范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鼠传疾病防控工作和整顿规范鼠药市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把防控鼠传疾病工作和查禁剧毒急性鼠药行动,作为当前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认真研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对鼠传疾病防控和鼠药市场整治的领导力度,切实解决鼠传疾病防控工作和鼠药市场整顿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统筹安排,协调解决,在财力、人力、物力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必要保证。
  (二)明确部门职责。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鼠药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村鼠害的监测与防控,宣传培训灭鼠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农村灭鼠工作。财政部门要确保控鼠防病资金的快速拨付,保证公共无主地带灭鼠经费和鼠防疾病经费的投入。公安部门将剧毒性鼠药纳入剧毒物品管理规范,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制造、运输和销售剧毒急性鼠药的犯罪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鼠药生产经营企业、经营者进行审核登记,坚决查处非法制造、加工、无证经营鼠药的窝点,加强对市、县、乡(镇)集贸市场上鼠药销售行为的监督,坚决打击走街窜巷销售剧毒急性鼠药的不法商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厉查处违法生产、加工、经营剧毒急性鼠药的厂家、窝点,加强对鼠药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卫生部门负责城市居民区、公民场所鼠害的监测与防控,组织预防、扑灭鼠传疾病及鼠药中毒救治工作。林业部门要搞好林区灭鼠。畜牧部门要做好养殖场的灭鼠工作。爱卫会负责组织实施城镇灭鼠工作,开展控鼠防病基本知识和灭鼠技术人员培训,做好灭鼠毒饵适口性试验。交通部门要保障运输杀鼠剂和毒饵。粮食部门要保障各地配置毒饵所需新鲜小麦。药监部门要组织、协调发放扑灭鼠传疾病的药品和杀鼠剂解毒药品。安监部门对列入危险化学品的鼠药生产、经营企业实施综合监管,要监督各地配置和发放毒饵,预防安全生产事故。
  (三)落实物资保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站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做好控鼠防病所需的杀鼠剂、灭鼠毒饵及防疫所需的机具、药剂等物资准备。要安全、及时调运控鼠防病物资,确保控鼠防病的需要。同时,加大打击生产销售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硅、甘氟等剧毒鼠药的力度,彻底消除鼠药中毒隐患,把鼠传疾病防控工作和整顿规范鼠药市场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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