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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的通知


  (一)巩固和深化自查自纠成果。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大对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措施的落实力度,适时组织对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在认真总结自查自纠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体制机制原因,围绕如何巩固自查自纠工作成果、防止问题反弹,积极探讨新思路、提出新措施。

  (二)继续深化各项改革。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全省联网的综合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继续深化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财政金融投资、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推行企业厂务公开和学校、医院等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

  (三)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市场诚信记录机制。推动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行业组织建立标准统一的信用档案数据库,完整、准确、及时地记录与之行使职能相关的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信息。

  建立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督促抓好《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实现各部门掌握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最大程度地公开,积极推进部门间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联网共享,探索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市场诚信信息共享平台。

  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惩戒力度,依法对其实行高额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对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在公共服务、银行信贷等方面提供合法便利的服务,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

  (四)推动防治商业贿赂地方性立法。推动有关重点治理领域完善防治商业贿赂方面的规章制度;就开展《广东省防治商业贿赂条例》地方性立法进行前期调研论证。

  五、保持宣传教育强劲声势

  (一)抓好报刊媒体宣传。进一步密切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协调配合,启动新一轮的反商业贿赂宣传教育活动。省治贿办组织拟写“广东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综述”以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系列报道,在《南方日报》等刊发;会同《南方日报》组织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领导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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