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府办〔2008〕4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监察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七日

2008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
(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我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继续落实“思想不松、声势不弱、机构不散、力度不减”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自查自纠工作成果,保持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强劲势头,更加注重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拓宽治理领域,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确保取得新的更为明显的成效,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继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定期召开小组成员会议;按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调整、充实各级治贿办的力量;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调动各地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二)认真研究部署。召开全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对治贿办工作提出要求;适时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座谈会,听取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召开全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2008年专项治理工作。

  (三)抓好督促检查。制订督导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督查分析评议和情况反馈制度,围绕调整充实机构、深化宣传教育、开展非公有制领域专项治理、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等专题开展督导;总结各地各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全省范围予以推广;年内召开督导工作座谈会,探索促进我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效途径。

  二、推进非公有制领域专项治理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非公有制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特点、规律、表现形式和治理对策,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进一步明确今后工作方向和重点。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