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大力整治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散漫、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行政管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等活动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曝光行政效能典型案件。
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重点监督与优化发展环境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的行为。积极开展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
四、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力度
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对查纠出的问题的整改,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继续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惩处各类行贿和受贿行为。
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信访“绿色邮政通道”,开通全国统一的“12388”举报电话;充分发挥举报中心职能,完善直查快办和督办机制,促进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的解决。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案件。坚决查办损害民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审批土地矿山、低价出让土地和矿产资源以及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和企业领导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处理不良资产、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案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五、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纪发〔2007〕7号),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二)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办发〔2001〕10号)。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三)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四)继续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五)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