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口计生局、公安局:负责功能区规划分类别人口管理政策研究,牵头开展引导人口有序化流动和定居政策研究,提出分区域人口管理政策意见;负责功能区规划与市域人口空间布局优化规划的衔接;提供各类人口统计资料,参与规划相关研究。
市交委:提供全市公路、铁路、水运(港口)、机场发展现状及规划等相关资料;参与规划相关研究。
市外经贸局:提供全市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现状与规划等情况,全市各类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以及国家级产业发展基地建设等相关资料;参与规划相关研究。
市统计局:参与功能区标准制定与评价工作;负责相关统计数据现状和分析预测支撑;参与规划相关研究。
市旅游局:提供全市旅游发展现状及规划等相关资料,提供全市旅游度假区现状、规划及有关管理实施资料;参与规划相关研究。
市委政研室、市府研究室、市社科院:牵头或参与规划相关政策问题研究。
各区(县级市)政府:全力配合市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协助课题研究,提供相关资料,做好区(县级市)各类规划与市功能区规划的衔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级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编制全市功能区规划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职能部门(机构)和承办人员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加强调查研究。要认真做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发展潜力评价工作,加强功能区规划的基本单元、标准、类型划分和评价指标体系等基础研究工作;充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和国土资源遥感调查成果,做好区域空间开发适宜性分析;善于借助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技术力量,吸纳相关专家共同参与。同时,要充分征求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的意见。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区(县级市)、各有关部门及参与课题研究的单位要以大局为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规划编制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尽量吸纳各部门、各地区已有的工作成果,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劳动。要注意处理好与周边地区的关系,特别是要注重维护好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处理好跨行政区的共同利益,协调好相邻地区的功能定位和开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