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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的通知
(沪教委人〔2008〕45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进一步落实《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精神,切实提高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责任意识和领导力,增强校(园)长防灾避险安全意识和掌握师生应急救险技能要求,提高应对突发性安全事件的组织管理水平,我委决定今年暑期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书记进行专题培训。
  现将《2007年上海市中小学校长暑期专题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附后),请你们根据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培训学习、研讨等活动,安排好时间,以保证培训工作如期、有效地进行。并及时总结专题培训中的经验和问题,有何建议意见及时报我委。

  附件:2008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计划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八年七月二日

  附件:
  2008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一)进一步强化校(园)长对打造高素质学校教师队伍的责任意识和领导力,增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积极探索教师队伍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提出推进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制度、措施和对策,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采取研讨、互动等形式,着力增强校长的防灾避险安全意识和校长应急救险技能,提高应对突发性安全事件的组织管理水平。
  (四)学习抗震救灾中广大人民教师所表现出来的舍生忘死、坚守岗位的崇高精神和职业道德,塑造新时期校长、教师的师爱、师德和师魂。
  二、培训主题
  (一)切实提高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责任意识和领导力。
  (二)增强校(园)长防灾避险安全意识和掌握师生应急救险技能要求,提高应对突发性安全事件的组织管理水平。
  三、培训对象
  (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校、特教、工读、民办学校、农民工子女学校)正副校(园)长、正副书记;
  (二)各区县教师进修学院院长、分管院长、干训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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