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建设产、学、研相结合的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办好广州中国科学院工业技术研究院,推进大型汽车制造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吸引国内外高水平汽车技术研发机构来广州设立分支机构。结合产业发展需要,积极引进吸收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广州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十四)以乘用车为龙头,带动商用车、专用车与零部件产业技术创新和协调发展。学习借鉴合资汽车生产企业在新技术、新工艺使用和新能源开发、汽车电子应用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加快自主品牌乘用车开发,提升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技术引进吸收以及产品模块化、通用化配套的能力。
(十五)鼓励汽车及零部件企业自主创新,逐步形成自主品牌研发和生产体系。鼓励企业发展自主技术和核心技术,扶持新技术、新产品以及自主品牌汽车的研发,支持自主知识产权零部件规模化生产,加快培育汽车电子产业,推进车载系统、导航系统、售后服务、增值服务等在汽车产业中的应用。
六、加大国际市场拓展力度
(十六)鼓励汽车及零部件企业与国外企业合资合作。围绕整车生产形成汽车产业集群,带动二、三级配套厂家在广州及周边地区集聚发展。利用广州汽车产业配套能力强、制造成本较低的优势,鼓励本地产品出口。
(十七)促进汽车及零部件企业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组织汽车及零部件企业参加国际展览会,扩大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借助国际专业代理商、销售商和服务网络进入国际市场;支持企业“走出去”,设立境外生产、维修、研发、营销网络体系等,扩大出口规模,推动服务本地化,提升服务品质。
(十八)大力发展国际化的现代物流体系。以保税物流园区为依托,打造国际化的汽车及零部件营销和物流体系,运用保税物流等手段推动汽车及零部件生产销售向现代物流延伸,把广州打造成为全球重要的汽车及零部件物流集散地。
七、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十九)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规范出口秩序。支持和引导出口量大、市场前景好的汽车及零部件产品在国外注册商标、申请专利。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坚决查处各种侵权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中介组织建设,倡导公平竞争。
(二十)建立重点汽车出口企业对口联系工作制度。积极协调解决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在出口中遇到的问题,协助、引导企业取得检验检疫免检、快速核放、绿色通道等便捷通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