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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局《关于加快我市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局《关于加快我市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穗府办〔2008〕15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外经贸局《关于加快我市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外经贸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加快我市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的意见
(市外经贸局)

  为贯彻《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认定合肥等4个地区为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的决定》等有关文件,加快我市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下称出口基地)建设,推动我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按照《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加快广州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的技术进步和优化升级,努力提高产业国际化水平,促进产品出口,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全面提升广州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10年,汽车整车年生产能力达到130万辆,汽车工业总产值达到3,000亿元,整车及零部件出口达到18亿美元,培育出口超1亿美元的汽车及零部件企业5家以上,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较强的汽车及零部件出口企业,打造与国际市场接轨、出口环境优化、产业与贸易相互促进的出口基地,实现从现在至2015年我市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年均增长率保持在30%以上。

  二、做好统筹规划和管理

  (三)完善领导机制,加强出口基地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市政府已成立广州市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担任组长,市外经贸局、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财政局和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以及有关区、县级市(开发区)参加,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出口基地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制订促进汽车及零部件出口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出口基地建设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负责出口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对全市出口基地进行指导、管理和考核,落实汽车及零部件出口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落实出口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定期向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和领导小组报送出口基地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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