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0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穗府办〔2008〕8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200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08年,是贯彻实施
突发事件应对法,推进全国综合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示范城市建设关键的一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200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相关工作计划,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全面推动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二月四日
200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意见
200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国综合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示范城市的要求,夯实基础,强化基层,建设平台,普及宣教,切实提高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推动和谐广州建设。为此,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一案三制”、“一网五库” 建设,夯实应急管理的基础
(一)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并与省专项应急预案对接,完成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区(县级市)总体应急预案须在2008年3月底前修编完成。街(镇)、社区(村)、企业、学校要针对实际,在2008年年底前全部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2008年起市级专项应急预案颁布实施后必须自颁布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演练。
(二)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健全市应急委运行机制。继续完善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区(县级市)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街(镇)要有机构负责。社区(村)要有专人负责。
(三)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围绕“测、防、报、救、建、评”六个环节,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健全信息报告和通报机制。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加强值班制度,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职能,并健全与专项应急机构的会商通报机制。二是完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联动机制。各级政府要积极整合各方面应急力量和资源,理顺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各级政府应急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强化对防范处置政策措施合理性、合法性的审核评估,提高应对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各级政府应急办要会同本级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完善政府应急管理信息发布制度,积极引导舆论。四是加强应急管理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民的作用,配合政府共同做好防范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