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区域预报。省内西部及东北部地区为地质灾害多发区,其中贵阳市北部、六盘水市、安顺市、黔西南自治州大部、毕节地区大部、铜仁地区东北部、遵义市西部及东北部、黔南自治州西北及西南部为主要发生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二)重点矿山预报。截止2007年底,我省有各类矿山7461个,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六盘水、毕节、遵义、黔西南等地的煤矿,贵阳、黔南等地的磷矿,遵义、铜仁等地的汞矿等采矿活动,特别是采空区和陡崖地带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全省各类采石采砂形成的陡崖地带极易发生崩塌和滑坡。
(三)重要交通干线预报。黔渝、贵昆、水柏、南昆等铁路的局部路段,内六线威宁境内的局部地段,321、326、201等国道的局部路段,遵崇、水黄、清镇、贵新、关兴、贵毕、三凯、凯麻、镇胜、贵遵等高等级公路局部路段,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
(四)重要建设工程预报。在建及改扩建公路、铁路,建设中的火电站,电煤基地新建矿山,在建水库(水电站)和已建水库(水电站)库区范围,集中开发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区等地的开挖、堆填区域发生滑坡、崩塌和地面开裂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
(五)旅游区预报。部分位于中西部地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旅游景点,山区一些在建或即将进行建设的旅游景点,特别是沟谷口建有人工游泳池、钓鱼池及其他游乐设施的地方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
在以上预测预报范围以外亦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特别是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的区域。此外,地质灾害的发生不仅仅是受汛期降雨的诱发,而且在汛期前后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各地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地质灾害特殊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健全防灾体系,创新保障机制,推进防灾机构、人员、责任、措施、经费“五到位”。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县级以上政府(地区行署)要按照《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
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参照省级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的模式,通过财政预算、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等多渠道筹集资金,落实各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专款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应急调查、监测等预防工作,保证地质灾害得到及时有效的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