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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专项十四:给水、排水、燃气、供热工程总体规划。对给水、排水、燃气、供热等市政设施建设现状进行分析评价。根据南京城市总体发展目标,按照节能减排、建设资源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研究确定市政设施发展目标、指标。结合城市总体布局结构对市政基础设施走廊和重大设施进行布局安排,提出近期建设计划。形成给水、排水、燃气、供热专项规划成果。(责任部门:市市政公用局;主要协作部门:市经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等)

  专项十五:电信工程总体规划。对南京电信设施规划的实施现状进行评价。根据南京城市发展目标,研究确定电信事业发展目标和发展需求。结合城市总体布局结构,对电信设施进行布局安排,提出近期建设计划。形成电信设施专项规划成果。(责任部门:江苏电信南京分公司;主要协作部门:市规划局等)

  专项十六:供电工程总体规划。对南京电网设施规划的实施现状进行评价。根据南京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分析预测社会用电需求,提出电力发展目标。结合城市总体布局结构,进行电网和电力设施的布局安排,提出近期建设计划。形成供电工程专项规划成果。(责任部门:南京供电公司;主要协作部门:市规划局等)

  专项十七:环境卫生设施总体规划。对城市环境卫生规划的实施现状进行评价。根据建设生态城市、人居环境城市的目标要求,提出南京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目标和建设标准。结合城市总体布局结构,提出环境卫生设施的布局方案,提出近期建设计划。形成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成果。(责任部门:市市容局;主要协作部门:市规划局等)

  专项十八:近期建设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确定近期城市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发展规模,对近期发展用地进行空间布局,对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空间安排,提出历史文化遗产、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形成近期建设规划专项成果。(责任部门:市建委;主要协作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规划局等)

  五、总进度安排

  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时间紧迫,必须加强统筹,精心安排。计划于2009年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编制工作,并上报审批。根据建设部《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的要求,具体工作按以下五个阶段开展:

  (一)前期研究阶段(2007.1-2007.12)。完成前期调研、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的征集和整合工作;拟定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

  (二)动员发动阶段(2008.1-2008.6)。召开总体规划战略咨询研讨会;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成立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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