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十八:基于和谐社会要求的保障设施研究。按照建设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研究提出南京更高标准的小康社会的主要指标体系,并就当前和谐社会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养老设施安排、中低收入人群就业保障方面提出规划措施建议。(责任部门:市民政局;主要协作部门:市发改委、市房产局、市规划局等)
2、专项(专业)规划。
专项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总体规划。对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实施现状进行评价。根据建设国际性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目标,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划定中心城区历史街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确定特色风貌保护区域及措施,提出近期建设计划。形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专项成果。(责任部门:市规划局;主要协作部门:市文化局〔文物局〕等)
专项二:城乡综合交通总体规划。分析论证南京城市交通发展背景和条件,评价交通发展特征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南京城市总体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制定城乡交通发展战略,预测城市交通发展需求。根据南京城市总体布局结构,编制包括公共交通规划等在内的城乡综合交通规划方案,提出近期建设计划。形成城乡综合交通专项规划成果。(责任部门:市规划局;主要协作部门: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港口局〕、市交管局、市发改委〔市口岸委〕、市市政公用局、市地铁指挥部、禄口机场有限公司等)
专项三:长江岸线综合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南京城市发展目标和沿江开发战略,进一步审视长江岸线综合利用的现状及其存在问题。从发挥资源优势、打造滨江城市、增强区域辐射力的视角,研究确定长江岸线综合利用的目标与定位。结合城市总体布局结构,对长江岸线的综合利用提出规划方案和近期开发利用计划。形成长江岸线综合利用专项规划。(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口岸委〕;主要协作部门: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局等)
专项四:城市中心体系布局总体规划。对南京城市中心体系实施现状进行分析评价。根据南京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以及发展条件的重大变化,从增强南京区域辐射力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视角,结合南京城市总体布局结构,构建南京城市中心体系,提出市区两级中心的布局方案,提出近期建设计划。形成南京城市中心体系专项规划成果。(责任部门:市规划局;主要协作部门:市商贸局等)
专项五:绿地系统总体规划。对南京绿地系统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根据南京市建设生态城市和人文绿都的目标,结合南京资源特点和城市总体布局结构,提出南京市绿地系统规划目标、指标和总体布局方案,提出近期绿地建设计划。形成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成果。(责任部门:市园林局;主要协作部门:市农林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等)
专项六:旅游产业发展与布局总体规划。对南京市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开发潜力进行评价。分析确定南京旅游在区域中的目标定位,提出南京旅游产业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总体布局方案,提出近期旅游开发建设计划。形成旅游发展规划专项成果。(责任部门:市旅游局;主要协作部门:市规划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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