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订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园区由市政府认定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广州示范区”。
(十)申请认定示范区的园区所在地政府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并设立服务外包发展资金。
(十一)加快示范区建设,示范区所在地政府应完善通讯、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并充分预留发展空间,加大对办公用房、多功能居住用房、整体环境美化等建设资金投入,促进技术、人才、政策资源的高度集成。
五、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
(十二)鼓励企业引进服务外包中高级专业人才。通过“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等平台吸引一批具有国际大型服务外包企业工作背景的领军人才。采用“送出去”的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服务外包人才到先进国家进行短期培训或交流学习。落实人才奖励、创业投资、户籍、安居、子女入学优惠政策和出国(境)等便利。
(十三)引导广州地区各类院校设置服务外包相关专业。推动高校在国际贸易、金融财会、法律、管理、设计艺术、计算机软件开发与应用、汽车电子、生物医药、外语等相关专业中增加服务外包相关课程和内容。
(十四)吸引、鼓励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和大型企业在我市开展服务外包培训,重点培养研发、管理、市场开拓中高级人才;支持建立校企结合的服务外包人才综合培训和实训基地,培养服务外包企业急需的实用技能型和创业型人才。
(十五)支持企业开展新员工岗前培训及人才定制、人才资质、国际认证、法律、行业标准和知识产权等培训。
六、加强国际和地区合作
(十六)加强对欧洲、美国、日本、东南亚和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专业推介和招商,积极引进国际著名服务外包提供商和具有承接和发包双重能力的跨国公司落户广州;着力承接国际知名企业在软件开发、后台服务、办公支持、财务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外包业务,提升我市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整体水平。
(十七)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比较优势的本地服务外包企业设立境外机构,加强对服务外包发包商集中的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开拓,建立广州软件境外合作中心,建立境外接包网络。
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