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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给谢翔云、孙安记一等功的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给谢翔云、孙安记一等功的决定
(黔府发[2008]12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在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我省代表团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获得竞赛金牌14枚,位列全国第一。
  龙舟教练谢翔云、射弩教练孙安在备战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过程中,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大胆创新、科学训练,分别率队在运动会上获得了男子龙舟金牌8枚、射弩金牌4枚。他们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为推动我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事业的发展,促进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省人民政府决定,给谢翔云、孙安两位同志记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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