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职能意识,推动行政许可由“院墙式”管理向“开放式”服务延伸
为实现行政许可由“院墙式”管理向“开放式”延伸转变,我局从延伸服务触角入手,全方位打造快捷高效的行政服务体系。一是加强窗口队伍建设。坚持每周业务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
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增强履职能力。国家和省市每出台新政策,都及时组织窗口人员深入学习,以便给申办人提供准确明了的资讯。在窗口配备复合型人才,所有人员都必须一专多能,不仅要做好行政许可受理和审核工作,还要主动承担大量的咨询解释工作。二是推行“首问负责制”、 “一次性告知制”和“限制办结制”。 在窗口采用《首问负责单》登记答疑形式,书面告知所缺漏的材料,让申办人在第一时间、第一关口得到及时答复。实行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在受理申请前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相关材料,办结当日通知取件。三是开展预约服务。只要提前三日向窗口提出电话预约,便可享受窗口的优先服务;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审批人员下窗口办件,收件受理人员、审核人员和审批人员既同场办公,又各司其职,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缩短审批时限。四是强化政务公开。在触摸屏上公布受理件的办理结果,供申办人查询;将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公布在办理处触摸屏上,方便群众查询;针对业务咨询相对集中的项目,由窗口与业务处室一起商讨和答疑,并以问答形式在办理场所公布。实践证明,这些实实在在的便民举措,提高了办理效率,窗口创下了单日受理500多件次的记录。五是强化窗口审核环节。审批工作重心转移到窗口后,窗口承担着大部分实质性审查权,许多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和审核后,大大减少后台实质性审查的工作量。
四、强化监督制约,完成公共权力由“封闭式”操作向“阳光化”运行转变
实行“阳光审批”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我局通过建立“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利运行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让行政审批在公开透明下运作,在严密监控下实施。一是完善效能制度。按“窗口统一受理,内部流转审批”的原则,制定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处工作制度》等九项制度,规范审批收件、受理、补退件、审核、审批和送达等环节。对符合审批条件的申报件,做到“四个百分百”,即符合收件要求的,百分百予以收件,并出具收件单;符合受理条件的,百分百予以受理;已经受理的,百分百做出办理结果;已经办结的,百分百及时通知送达。二是实施全程监控。我局投入近20万元,专门编制了办件软件系统,对收件、补退件、出批文实行电脑统一登记,实现了审批事项的各个办理环节在系统上都有所记载,每个审批事项的办理都受到全程监控。同时,系统设置的预警提示功能,对即将到期的办件将及时提醒、催办和督办;通过发出督办意见,对逾期办结件进行督办,使整个办件的过程和绩效得到有效监控,保证所有申办件按要求、按流程、按期限来收件、流转和办结。三是建立异常情况审查制度。通过对补件、不予受理、不予许可事项进行合理性审查。在统计软件中,还设计统计表、明细表、效率图、原因分析表等图表11种,通过对补件、不予受理件、不予许可件等进行的统计分析,达到督促和规范审批行为的目的。四是建立定期分析汇报制度。根据窗口运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办理处建立了工作日汇报、周汇报和月汇报制度,日汇报由窗口人员编写,向管理人汇报;周汇报和月汇报由管理人编写,向主管处室和局领导汇报。通过工作汇报制度,及时处理窗口与申办人、窗口与业务处室之间存在的问题,做到简单问题发现一个、解决一个,复杂疑难问题集中解决,重大问题报请局办公例会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