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建设与管理局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窗口建设经验的通报
(厦府办〔2008〕147号)
市直各委、办、局:
2003年8月
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部门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积极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统一受理窗口建设,实行一个行政机关一个窗口对外,取得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截止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17个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设立了行政审批统一受理窗口或办事大厅,其中:市建设与管理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新闻出版局、外资局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处9个单位基本实现由窗口或大厅统一受理审批事项和送达审批文件。这些行政机关在设立统一受理窗口或办事大厅之后,对规范行政审批,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在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中,市建设与管理局经验和做法尤其值得宣传和推广。2006年4月,市建设与管理局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成立了行政许可办事处,全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调整由该处受理、审核和送达审批文件,实行由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送达的运行模式,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该局行政许可办理处成立两年多来,有效地杜绝了个别业务处“门难进、人难找、话难说、脸难看”的问题,改变了过去业务处人员“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业务处人员有了更多精力做好政策研究和批后监管。同时,也很好地解决了行政审批难以有效监督的问题,逐步实现行政审批“阳光作业”。行政审批效率大大提高,提前办结率达到97%,多次得到上级机关表彰。
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研究市建设与管理局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窗口建设经验,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不断推进和完善行政审批统一受理窗口建设。
附件:集约行政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努力推动政府公共职能的转变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集约行政资源 创新服务模式
努力推动政府公共职能的转变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
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我局主动作为、善于作为,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大行政资源整合力度,于2006年成立了局行政许可办理处,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送达,实现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更加规范,审批效率显著提高,相关投诉明显减少。至今为止,建设行政窗口共受理审批业务13212件,办结12842件,提前办结率达97%,得到了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和行政相对人的普遍赞誉,先后被全国和省、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主要经验和做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