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信访局等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8〕45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7年,我市信访、城管等部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奋力拼搏,争先创优,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市信访局荣获“贵州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市城管局荣获“全国城市管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李子均同志被授予“全国城市管理先进工作者标兵”称号。为表彰上述部门和个人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的突出贡献,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获得国家和省级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奖励的实施意见》(市办发[2002]21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市信访局等部门及李子均同志给予表彰奖励。
一、奖励市信访局奖金6000元。
二、奖励市城管局奖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