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委宣传部。
5、煤矿安全生产案例分析活动
活动时间:6月10日。
召集部分国有、地方煤矿企业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分析近年来市内、市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就如何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把“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引向深入,展开座谈和讨论,提高安全认识,实现安全发展。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6、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活动内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利用班会、座谈会、墙报、电教片、挂图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活动期间各学校要利用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形式给学生介绍各类安全知识,通过这些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市中心城区选择4至5所学校,分别由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市交警支队、市科技局等单位就公共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和地震防灾等知识进行专题讲座。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市科技局、市消防支队、市交警支队。
7、安全文艺演出活动
活动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通过组织安全文艺创作和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社会及公民的安全意识,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钟山区党委和政府、市安监局。
(四)相关事项
1.全市性活动由各责任单位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和企业积极配合;
2.区域性活动或行业性活动由各县(特区、区)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国家、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本行业实际组织开展。
七、活动要求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相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市组委会办公室要做好协调部署、检查指导工作,推动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结合本地、本部门、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宣教活动。并通过各类活动,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宣传合力,建立安全生产齐抓共管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切实抓好信息工作,及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新情况、新问题、典型经验和先进事例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