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东省华立技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变更名称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东省华立技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变更名称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8〕182号)
广东省华立高级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变更鉴定所名称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变更鉴定所名称,变更后的名称为“广东省华立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有关鉴定事宜,请与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