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总工会职业技能培训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变更事项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总工会职业技能培训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变更事项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8〕181号)


广州市羊城职工职业培训学院:

  你学院《关于变更鉴定所名称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提出的关于变更鉴定所名称的申请,鉴定所变更后的名称为“广州市羊城职工职业培训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广州市第七十职业技能鉴定所)”。变更后的有关鉴定事宜,请与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