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北方汽车修理职业培训学校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8〕161号)
北京中职北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成立广州市北方汽车修理职业培训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399号)的有关规定,经专家组审核,本局同意你公司设立“广州市北方汽车修理职业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曹振峰;学校负责人:王海顺;办学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吉山橄榄公园旁;培训项目:汽车修理工(五、四级)、汽车维修电工(五、四)。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该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有关职业技能鉴定事宜请与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附件:广州市北方汽车修理职业培训学校资料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二月四日
广州市北方汽车修理职业培训学校资料
序号
| 机构名称
| 登记办学地址
| 董事会(理事会)
成员名单
| 法定
代表人
| 校长
| 核准工种和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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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市北方汽车修理职业培训学校
|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吉山橄榄公园旁
| 曹振峰、王海顺、闫红涛、闫运民、燕丽爽
| 曹振峰
| 王海顺
| 汽车修理工(五、四级)、汽车维修电工(五、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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