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宣传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宣传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标准>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中卫市宣传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标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消防重点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明确重点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根据宁夏消防总队《关于宣传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标准>的通知》([2008]武宁消防字第131号),结合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贯彻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明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地位,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一步完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从而达到群防群治、制度健全、管理到位、消除火患,为北京奥运会和自治区50大庆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贯彻实施工作顺利推进,市人民政府成立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副市长于霆任组长,市公安局田玉宝副局长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委会成员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赵德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标准》的宣传发动、贯彻实施,督促指导和部门协调工作。各县和市直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从2008年6月16日开始至2008年7月20日止,主要任务是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的形式,将《标准》进行广泛深入宣传,通过学习宣传《标准》,提高各级领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各级和各类人员责任意识,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真正把《标准》的精神落到实处。
(二)典型示范阶段。时间从7月20日起至7月30日止。主要任务是确定试点单位,逐条逐项落实,全面推进《标准》的实施。在做好试点的同时,其他重点单位也要按《标准》要求做好落实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几项:一是确定试点单位。根据我市实行情况,确定4个市级重点单位试点。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各一个。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标准》。试点单位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