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指导原则
坚持促进发展、“二次创业”的原则。要突出对卡拉OK场所行业的建设和服务,通过系统建设和相关标准的实施,特别是通过增值服务的提供,提高卡拉OK行业水平,拓宽行业盈利领域,为卡拉OK产业开辟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坚持协调可持续的原则。既要落实文化行政部门的技术监管手段,又要实现系统的公共服务职能;既要维护行业利益,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又要促进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解除行业发展的制约和瓶颈,激励行业内容原创,形成有利于相关各方和谐共赢的局面。
坚持积极稳妥、又好又快的原则。系统建设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多领域的全新系统工程。要统筹规划,兼顾各方,广泛试点,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各环节工作。
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理与运营分开原则。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系统建设工作,履行主管职能,通过系统管理平台实施卡拉OK场所经营内容和经营活动技术监管。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相关机构负责落实资金筹措、技术研发、系统建设、技术维护和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工作,依托系统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开展增值业务,保障系统可持续发展。卡拉OK场所经营者享有免费安装系统,合法经营活动不受干扰,以及自愿通过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增值业务和版权交易方式的权利。卡拉OK节目权利人自愿通过系统的公共服务平台,与卡拉OK场所经营者协商一致,开展版权交易。
四、实施步骤
全省系统建设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08年12月底前,完成13个地级市系统示范场所的安装建设,开通省、市监管平台。
1、7月1日至7月5日,组建省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中心有关人员参加),建立工作机制,统筹领导全省系统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名单附后)
2、7月10日至7月11日,组织召开全省13个地级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处处长工作会议,传达并转发《
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8】15号),部署全省系统建设工作计划;按文化部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落实系统建设的具体方案;会议拟邀中心派员参加,就相关技术指标参数进行详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