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化厅开展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8】15号)文件的精神,加强歌舞娱乐场所管理,文化部部署开展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建设。这是文化行政部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管理和服务,促进歌舞娱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一项重点工程,已列入文化部“十一五”文化发展纲要,并被文化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版权局印发的《
2008-2010年全国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实施方案》作为实现娱乐场所阳光管理长效机制的主要手段。全国大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已启动系统建设工作。根据文化部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系统建设工作安排计划如下:
一、目的意义
20世纪90年代以来,卡拉OK场所在我国蓬勃发展,它们丰富了文化市场业态,推动了娱乐业发展,涵养了税源,增加了就业,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爱。但近年来卡拉OK行业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经营场所使用含有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内容的卡拉OK节目;一些境外机构未经文化部内容审查和进口批准,擅自将其卡拉OK节目引入;有的经营场所直接将节目库通过互联网与境外连接,对我国文化主权及文化安全构成威胁;场所内海量的文化内容对传统的人工管理手段带来严峻挑战;唱片业、著作权人和卡拉OK经营者之间关于卡拉OK节目合法使用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相关诉讼频起。
系统建设既可以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提供卡拉OK场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也可为卡拉OK节目提供者和卡拉OK场所经营者等提供公共服务平台;它不仅将有利于加强卡拉OK行业内容监管,保护我国文化安全,维护我国文化主权,也将大幅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相关各方和谐共赢。
二、性质功能
该系统是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主导,实施卡拉OK场所技术监管,服务于相关各方的综合信息系统。
系统包括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两个平台,其主要功能有三:为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建设卡拉OK场所技术监管手段,以实现文化市场信息化管理,维护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为卡拉OK场所经营者提供多种增值业务,以拓展其赢利模式和渠道,促进行业发展;为权利人和卡拉OK场所经营者之间提供版权交易平台,以推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系统的公共服务平台供相关各方自主选择。系统建设是文化市场管理和服务的创新,符合十七大精神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