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南方人才职业培训学校增加培训项目和变更事项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8〕308号)
广州市南方人才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广州市南方人才职业培训学校法人、校长、董事会成员、办学地址变更及增加培训项目的报告》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3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局同意你校变更法定代表人、校长、办学地址、董事会成员及增加培训项目。变更办学地址:由原广州市小北路小外直街216号变更为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东座2楼;增加物流员(四级)、助理物流师(三级)、电子商务员(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三级)培训项目;法定代表人由张刚益变更为许乐平;校长由张刚益变更为王密;董事会成员由张刚益、邓洁仪、邓洁霞、梁志明、李荣业变更为王密、许乐平、王晓、萧尔穗、高谷娥。其它许可事项及办学类型、层次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