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抓紧科技培训。农技推广部门要以推广实用技术为主要培训内容,以适用新技术、新成果为补充,高标准做好科技培训。科技人员要直接到村、技术培训要直接到户、技术指导要直接到田、技术要领要直接到人。每个示范区安排6名技术指导员。
(七)深入推广普及。要把马铃薯高产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技术推广项目来实施,坚持良种配套良法,加大配套技术推广力度,提高适用技术的覆盖率和到位率。要加强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组装配套和示范展示,深入挖掘、建立和完善不同地域、不同高产水平下的综合技术模式。鼓励高产创建与全程机械化耕作、间作套种等高新技术集成和试验示范,激励技术创新和研发。高产核心田和高产示范田要充分体现项目、技术、资源的“三集成”,突出良种配套良法和农艺农机相结合。核心示范田建设要有醒目的标牌标志。活动期间要举办 1-2次高产现场观摩会,扩大影响面。
(八)强化督促检查。自治区农牧业厅将统一制定的高产创建活动考评办法。有关旗县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创建活动组织、实施、管理、成效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自治区对实施旗县进行年终绩效评价,对绩效突出的旗县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绩效不明显的,减少相关项目支持或停止项目实施。自治区对表现突出的专家组成员、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有关旗县要研究制定奖励政策,提高技术人员和农牧民的主动性。
四、时间安排第一阶段(2008年4月1日至5月15日)。
1.编制《水地(喷溉圈)马铃薯高垄机械化综合高产栽培技术》和《旱地马铃薯合理密植高产栽培技术》,安排高产创建内容,确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此项工作,盟农牧业局已提前安排。
2.制定马铃薯高产创建示范区规模化经营管理办法。
3.结合示范区建设内容,对示范区农民进行技术培训,保证每户有一个明白人和一份明白纸。第二阶段(2008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1.加强田间管理,及时中耕除草,适时灌溉、追肥、防治病虫害,并做好记载,保留档案。
2.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生产检查指导,组织专家组进行抽检、鉴评。第三阶段(2008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组织联合测产小组进行测产验收,并及时收获。第四阶段(200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高产创建活动进行总结,安排下一年度工作。
附件:
2008年全盟马铃薯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