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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转发《锡林郭勒盟2008年发展和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健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设施网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提高人口综合素质,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39‰ 以内。
  (四)推进文化大盟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苏木乡镇文化站和农牧民健身场地建设,加大文化遗产和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启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积极推进民族文化产品开发,引导扶持发展文化产业。
  (五)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城乡社会救助、福利体系建设。在西苏旗、西乌旗、二连浩特市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低保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更多的人群纳入社会保险统筹范围,城镇低保人数达到4.6万人,增长9.52% ,农村低保人数达到6万人,增长11.1% 。积极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切实维护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社区服务中心及服务站、盟残疾人康复中心、老年公寓、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站建设。
  十、重点项目稽察加强对国家投资项目工程质量、建设进度、资金使用的管理,努力推进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保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如期完成,发挥投资效益。及时对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开工前期培训。继续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预告备案制度,对国债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进一步加大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力度,对国家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稽察,与生态办、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对2005年以来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进行稽查。加大整改复查的力度,对稽察后提出的各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保证整改落实到位。完成对2005年以来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农口基本建设项目的自查验收,并配合做好自治区检查验收工作。对公检法司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加强对2005年以来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情况的检查验收。做好多伦、蓝旗、太旗和白旗4个地区滦河上游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稽察工作。
  十一、宏观调控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统筹规划、科学论证,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全面落实中央关于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宏观调控任务,在优化投资结构、控制“两高”行业扩张和抑制物价过快上涨等方面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密切关注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分析研究,把握好宏观调控的节奏、重点和力度。加强经济运行调节,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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