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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锡署发〔2008〕67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
  近年来,随着我盟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面貌有了较大改观。但我盟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总体水平仍比较低,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为全面提升城镇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镇人居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盟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要求,通过科学编制和严格执行规划,创新城镇管理手段,切实发挥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城镇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镇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全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城镇发展规律,注重城镇与人、城镇与社会、城镇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坚持城镇集约节约发展,科学合理规划,突出时代、地域和民族文化特色;坚持整合城镇管理资源,优化城镇管理流程,逐步推行城市管理数字化;坚持创新城镇管理理念和手段,实行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坚持群众参与,加强公众监督,公开办事内容和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主动接受民主评议、公众评价和舆论监督;坚持加强城镇居民教育,提高广大城镇居民卫生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寓教育于管理中,改变陈规陋习,使城镇管理活动得到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三、总体要求
  把开展城镇精细化管理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优秀旅游城市、环保模范城市,以及富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引进和推广现代城市管理技术和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全盟城镇面貌的改善,逐步形成基础设施完善、交通秩序井然、镇容干净整洁、环境质量优良、人与自然和谐、人民安居乐业、城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局面。
  四、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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