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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注销广州市培才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注销广州市培才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8〕313号)
广州市培才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中心《关于注销广州市培才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报告》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3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局同意你中心提出的注销广州市培才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申请,该中心的培训业务相应取消,请按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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