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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8〕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延安市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延安市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为落实《陕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确保2008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顺利完成,促进我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根据《延安市“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结合全市200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和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2007年的总量基数
  (一)二氧化硫
  2007年排放总量:省环保局核定量为21434吨。
  (二)化学需氧量
  2007年排放总量:省环保局核定量为15559吨。
  二、2008年度减排目标
  (一)二氧化硫减排目标
  2008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20800吨以内,同比削减3%,静态削减量为634吨。同时削减年度内因经济增长而预计新增的排放量1904.25吨,全年削减总量为2538.25吨。
  (二)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
  2008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5200吨以内,同比削减2.3%,静态削减量为359吨。同时削减年度内因经济增长而预计新增的排放量2333.75吨,全年削减总量为2692.75吨。
  (三)任务分解情况
  按照《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各县区污染减排实际和“十一五”减排目标,全市减排任务和减排责任分解情况如下:

  2008年各县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表

县 区

二氧化硫

化学需氧量

 

2008年

控制量(吨)

较2007年

削减比例(%)

2008年控制量(吨)

较2007年

削减比例(%)

宝 塔

4838.5

3

1536.6

2.3

吴 起

955.9

3

2197.2

2.3

志 丹

644.4

3

1966.3

2.3

安 塞

561.9

3

889.1

2.3

子 长

1618.7

3

2592

2.3

延 川

1653.6

3

966.2

2.3

延 长

990.8

3

804.9

2.3

甘 泉

411.5

3

753.6

2.3

富 县

777.3

3

609.9

2.3

洛 川

3919.5

3

1203.1

2.3

宜 川

585

3

441.1

2.3

黄 龙

273.7

3

207.6

2.3

黄 陵

3569

3

1032.4

2.3

全 市

20800

3

15200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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