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钢铁工业。
淘汰小炼铁、小炼钢,“十一五”期间,淘汰铁合金落后生产能力60万吨;淘汰高炉容积300立方米以下钢铁企业78户,落后生产能力459万吨。提高新建、改扩建项目的能耗准入标准,推进高炉和转炉大型化。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工艺结构和装备结构,实施包钢扩能改造等重点工程,提高中厚板、汽车板、特种钢、稀土钢和不锈钢比重。加强企业二次能源及余压、余热资源的回收利用,提高焦炉煤气、高炉煤气和转炉煤气的综合利用率。到2010年,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到3.85吨标准煤/万元。
专栏五:钢铁工业节能产业、技术政策 |
发展超高铁、低硅、低燃耗、高还原度烧结技术,推广低碳厚料层、混合料预热、热风点火和小球烧结等节能技术。
发展高炉长寿命技术,优化炉料结构,实现高风温、高喷煤化、低硅冶炼,建立高炉操作专家系统。研发熔融还原、直接还原炼铁新技术。
发展炼钢节能技术。转炉向大型化发展,逐步实现负能炼钢;电炉炼钢采用水冷炉壁-泡沫渣埋弧熔炼及高电压、低电流供电熔炼技术;推广废钢预热技术;开发超高功率直流电弧炉和双壳电弧炉等节电产品。
发展钢铁生产过程余热回收利用技术。
推广钢铁生产过程副产煤气等余压回收利用及发电技术。
推广高效连铸、薄板坯连铸连轧和近终型连铸技术。
发展蓄热式加热炉技术,连铸坯热装热送、直送技术,汽化冷却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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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色金属工业。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十一五”期间,关停铜冶炼企业2户,生产能力4万吨;铅冶炼企业4户,落后生产能力5万吨;锌冶炼企业1户,生产能力1万吨。继续加大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力度,推动有色金属矿产资源进一步向重点企业集中,提升产业集中度。积极采用先进工艺和装备,加强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推广高效率、低能耗、环保型冶炼、加工新技术、新工艺,延长产业链。依托包头铝业、希望铝业、霍煤集团铝业等优势企业,加快发展电解铝,突出发展精铝、铝板带、高档铝箔、稀土铝及铝基系列合金材料。发展大型硫化铜精矿冶炼,推广先进生产工艺,采用连续吹炼和湿法炼铜技术,加快发展高精铜板、带、箔、管材生产,延伸铜加工产业链条。到2010年,电解铝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它金属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到2.85吨标准煤/万元。
专栏六:有色金属工业节能产业、技术政策 |
铜冶炼:单系统铜熔炼能力达到10万吨/年以上。新建粗铜冶炼工业综合能耗550千克标准煤以下,冶炼回收率达到97%以上,硫回收率达到96%以上;现有企业粗铜冶炼综合能耗900千克标准煤/吨以下,冶炼回收率96%以上,硫的回收率达到95%以上。
采用先进的闪速熔炼、顶吹熔炼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白银炉熔炼、合成米熔炼、低吹熔炼等生产效率高、能耗低、环保达标的富氧熔池熔炼或富氧漂浮熔炼工艺。
铅冶炼:新建铅冶炼项目,单系列铅冶炼能力必须到5万吨/年以上。新建铅冶炼综合能耗600千克标准煤/吨以下,总回收率达到96.5%,总硫利用率大于95%;现有企业综合能耗低于650千克标准煤/吨,总回收率达到95%以上,总硫利用率达到94%以上,通过技术改造降低资源能耗,到“十一五”末期达到新建企业标准。
采用先进的富氧底吹强化熔炼或富氧顶吹强化熔炼等炼铅工艺和双转双吸或其他双吸附制酸系统。
锌冶炼:新建锌冶炼项目,单系列锌冶炼规模必须达到10万吨/年及以上。新建锌冶炼电锌工艺综合能耗低于1700千克标准煤/吨,电锌回收率(湿法)达到95%,总硫利用率大于96%;现有冶炼企业电锌工艺综合能耗低于1850千克标准煤/吨,总回收率达到93%以上,硫的利用率达到96%以上,通过技术改造降低资源消耗,到“十一五”末期达到新建企业标准。
推广富氧强化焙烧及加压浸出工艺技术,硫化锌精矿必须采用硫利用率高、尾气达标的沸腾焙烧工艺,单台沸腾焙烧炉炉床面积必须达到109平方米及以上,并配备双转双吸等制酸系统。
发展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余热和副产煤气的回收利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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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化学工业。
淘汰小焦炉、小电石、小烧碱,“十一五”电石行业淘汰落后产能120万吨。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延伸加工、配套发展,重点发展高水平、上规模的煤化工、天然气化工、氯碱化工和硅化工,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规划建设若干大型化工基地。煤化工实施煤-电-化一体化战略,以洁净煤气化为龙头,大力发展新型煤化工产业链,加快特色煤化工经济区域建设,形成横向成群、纵向成链的煤化工产业集群,积极发展大型煤炭液化、煤焦化、甲醇及二甲醚、甲醇制烯烃、煤焦油等系列深加工产品。突出发展氯碱工业,鼓励发展科技含量高的大型煤电-电石-氯碱-聚氯乙烯联合生产项目,稳步发展金属钠、氯丁橡胶、甲烷氯化物等产品。加快发展以工业硅为支撑,有机硅单体为重点,硅油、硅橡胶、硅树脂、硅烷偶联剂为发展方向的硅化工工业。通过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延伸产业链条,把产业做大做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到2010年,主要化工产品单位能耗降低15%,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中煤基甲醇、煤制油、煤制烯烃产品单位能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化学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到7.8吨标准煤/万元。
专栏七:化学工业节能产业技术政策 |
电石:新建电石生产装置单台炉容量≥25000KVA,吨电石(标准)电炉电耗应≤3250kwh,采用密闭式电石炉或内燃式电石炉,鼓励炉气综合利用。现有电石装置经改造后,吨电石(标准)电炉电耗应≤3400kwh。所有电石生产必须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合成氨:发展大型化、集成化、自动化生产合成氨技术;发展以天然气为原料的生产合成氨技术,主要有天然气自热转化技术(ATR)、非催化部分氧化技术(POX),以及相应合成氨净化技术;发展用烟煤、褐煤等粉煤和水煤浆制合成氨技术;采用能量系统优化技术对传统工艺进行改造。
烧碱:发展离子膜烧碱技术和氧阴极技术;推广节能型离心膜电解槽;推广烧碱改性隔膜+金属扩张阳极+活性阴极隔膜法电解技术;推广高效节能型蒸发技术和装置。
发展利用电石炉炉气和炭黑、合成氨、硫酸生产中产生的可燃气体作燃料或原料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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