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调演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延安市第三届老年文艺调演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冯继红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曹世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曹振乾 市文化局局长
高 平 市老龄办主任
成 员 苏世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崔鸿儒 市老干局局长
冯奇海 市财政局副局长
胡仰明 市广电局局长
高 毅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吴宁 市文化局副局长、新闻出版局局长
贾玉堂 延安供电局局长
传 虎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二)办公室
主 任 赵吴宁(兼)
成 员 王利功 市政府办公室文教科科长
李 刚 市文化局社会文化科科长
郭延辉 市老龄办干部
牛延东 宝塔区文体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负责调演日常工作。
七、时间安排
1、7月,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开展筹备组织工作,落实编创、排练、加工等任务。
2、8月上旬,各参演单位确定参演节目和人员名单,于6月底前报市调演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刚,电话:2113225)
3、8月下旬,市调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业务人员对参演节目进行审查验收,并确定正式演出时间和顺序。
4、9月中、下旬,在延安文化艺术中心举行调演。
八、几点要求
1、举办第三届老年文艺调演,是市委、市政府加强老年文化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筹备组织工作。
2、各新闻单位要做好调演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各县区、各参演单位要切实做好调演安全工作,建立具体、明确的安全责任制,对交通、饮食、排练、演出等所有环节都周密安排,严格把关,确保调演安全有序进行。
4、各参演单位都要确定领队、安全责任人、编导和联络人员,负责演出队伍的管理及相关协调、联络事宜。
5、各参演出单位必须服从调演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增加或取消已确定节目,不得随意改变演出时间。
6、参演人员要服从调演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演出纪律,维护演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