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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第三届老年文艺调演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保证调演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延安市第三届老年文艺调演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冯继红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曹世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曹振乾 市文化局局长
       高 平 市老龄办主任
  成 员  苏世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崔鸿儒 市老干局局长
       冯奇海 市财政局副局长
       胡仰明 市广电局局长
       高 毅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吴宁 市文化局副局长、新闻出版局局长
       贾玉堂 延安供电局局长
       传 虎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二)办公室
  主 任  赵吴宁(兼)
  成 员  王利功 市政府办公室文教科科长
       李 刚 市文化局社会文化科科长
       郭延辉 市老龄办干部
       牛延东 宝塔区文体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负责调演日常工作。
  七、时间安排
  1、7月,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开展筹备组织工作,落实编创、排练、加工等任务。
  2、8月上旬,各参演单位确定参演节目和人员名单,于6月底前报市调演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刚,电话:2113225)
  3、8月下旬,市调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业务人员对参演节目进行审查验收,并确定正式演出时间和顺序。
  4、9月中、下旬,在延安文化艺术中心举行调演。
  八、几点要求
  1、举办第三届老年文艺调演,是市委、市政府加强老年文化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筹备组织工作。
  2、各新闻单位要做好调演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各县区、各参演单位要切实做好调演安全工作,建立具体、明确的安全责任制,对交通、饮食、排练、演出等所有环节都周密安排,严格把关,确保调演安全有序进行。
  4、各参演单位都要确定领队、安全责任人、编导和联络人员,负责演出队伍的管理及相关协调、联络事宜。
  5、各参演出单位必须服从调演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增加或取消已确定节目,不得随意改变演出时间。
  6、参演人员要服从调演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演出纪律,维护演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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