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续下大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部关系
1、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主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利益工作。认真落实中、省、市支农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及克扣涉农补贴款,以及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报刊征订及身份证换代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二是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出台、项目公示的审核;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实行重点监管,加强对村级组织收费监管。规范村级组织开支范围和标准;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纠正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三是进一步落实相关制度,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和健全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深入贯彻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对伪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
2、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等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措施的落实。二是加强收费监管。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补习班。加强教育经费年度专项审计。三是规范办学行为。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任务,加大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力度。继续实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等。四是大力推动公平教育。积极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解决择校收费问题。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免收借读费。
3、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监督完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全面实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度,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的做法。建立完善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制度,大力推进医院院务公开。二是推进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并改进医疗保险结算办法,继续办好惠民医院(病房),加强医保定点机构的管理,从源头上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三是认真抓好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的整治工作。加强对各医疗机构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结果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和收费行为的检查力度,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过程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违法药品、非法行医和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行为,进一步查处医疗人员“收受红包”问题。
(四)加大清理规范力度,有效解决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过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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