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8]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省驻定有关单位:
现将《定西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参照制定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予发布。
二00八年六月十一日
定西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本市实际,特编制《定西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依法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内容包括10类:
A、市政府领导及市级部门领导名单
B、市级部门及其主要职责
C、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D、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E、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统计数据
F、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G、市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H、市政府重点工作及为民办实事项目
I、市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
J、市政府人事任免
市级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内容包括5类:
A、部门机构、职能、领导及其分工
B、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C、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其实施情况
D、业务工作
E、其他信息
(二)公开方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将主要通过定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同时结合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