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省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协调奥运会期间全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调5名专职人员承办办公室日常工作。洛川县政府也要成立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各县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周密部署,督促相关部门细化方案,落实责任,无缝对接,确保我市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万无一失。
(二)明确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站在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把保障奥运食品安全作为树立和维护我国国际形象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属地管理” 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工作纪律,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把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落实工作进度,抓实监督检查,发生问题追究责任。市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将在奥运会前后对各县区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并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区和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向市委、市政府写出深刻检查,该县区或部门年终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单位。
(三)落实保障资金。各县区政府要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切实保障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经费及时到位。洛川县政府要落实供应奥运苹果的抽检经费,为奥运食品供应基地和企业提供必要的服务和相关支持。市级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有关技术的指导协助工作,优先保证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对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
(四)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市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建立重大事项会商机制,2008年6-9月 ,每月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重要工作,检查工作进度和责任落实情况,遇重大或紧急情况时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并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建立平行检查和报告制度,市级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定点供应基地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实行平行检查。发现突出问题,一方面立即通知整改,一方面要将有关情况迅速报送市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和各自的省级主管部门。从2008年5月起,市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每月向省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报告我市工作情况,洛川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每半月向市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要加强信息保密工作,不进行供应奥运食品相关信息的发布,不向外界泄漏奥运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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