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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制止在青兰高速公路陕西段建设用地范围内乱修乱占行为的紧急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制止在青兰高速公路陕西段建设用地范围内乱修乱占行为的紧急通知
(延政办发〔2008〕69号)


富县、宜川、洛川、黄龙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随着青兰高速公路陕西段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市一些地方在高速公路红线用地范围内乱建、乱占,或不经允许钻探油井、埋置油气管路、突击栽树等现象时有发生,这给青兰高速公路陕西段建设及征迁工作带来许多矛盾和隐患。为确保青兰高速公路陕西段建设6月份全线开工并顺利实施,营造良好征迁及建设环境保障,现就坚决制止在青兰高速公路陕西段建设用地范围内乱修乱占行为,紧急通知如下:
  一、坚决制止一切乱修乱占违法行为
  凡在青兰高速陕西段红线用地范围内乱建乱占或钻探油井、埋置油气管路的单位和个人,由各县政府负责,责令其从即日起全部停工。属续建项目的,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属今年新开工的项目,一律停止施工。
  二、坚决制止在建设用地范围内突击栽树行为
  县、乡政府要立即组织对干部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政策教育、学习、宣传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的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对于在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突击栽树行为,要采取相应措施坚决制止,凡不听劝阻突击抢建、抢栽的,一律不予补偿。
  三、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环境保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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