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固定资产投资暨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固定资产投资暨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政办发〔2008〕73号)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天水市固定资产投资暨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天水市固定资产投资暨重点项目建设
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发展抓项目”工作思路,进一步规范政府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监督管理,加强沟通交流,协调统一政策,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共同推进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此建立天水市固定资产投资暨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责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分析研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形势,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促进和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健康稳定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解决全市固定资产和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协调统一各部门制定的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

  (一)联席会议设总召集人和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发改委主任为召集人。主要职责是:确定会议议题,主持联席会议,提出联席会议职能范围内的议题和其他需召集人确定的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发改委、经委、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统计局、审计局、规划局、安监局和市政府督查室1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各项目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会议议题确定一位分管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提出联席会议议程,组织会务,编写会议纪要;督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工作;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