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要目标。将行业协会的发展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在全市培育一批独立公正、行为规范、运作有序、职能突出、代表性强、公信力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国际惯例的新型行业协会,到2010年,行业协会布局调整到位,基本形成行业覆盖广泛、门类齐全的发展格局,走上法制化、民主化、市场化和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3、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化方向。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和完善政策,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优化结构和布局,提高行业协会素质,增强服务能力。二是坚持政会分开。理顺政府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明确界定行业协会职能,改进和规范管理方式。三是坚持统筹协调。做到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行业协会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相协调。四是坚持依法监管。各行业协会业务主管部门要制定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设立、民主管理、行为规范、自律发展。
三、落实和拓展行业协会职能
1、加强行业自律职能。行业协会担负着实施行业自律的重要职责,要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根据行业发展的要求制定行规行约并组织实施,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及地方标准并进行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强化行业代表职能。行业协会要代表会员深入开展行业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代表行业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参与制订修订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代表会员开展行业性集体谈判,主动参与协调对外贸易争议等工作,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做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等相关工作,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经营秩序。
3、拓展行业服务职能。行业协会代表本行业的利益,必须切实为会员企业服务。行业协会根据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收集、发布行业信息,依照有关规定创办报刊和网站,开展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组织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帮助会员企业提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参与行业资质资格认证、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及推广、事故认定等相关工作。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交易会、展览会、报告会、研讨会等,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行业协会要积极帮助会员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产品展示、招商引资等服务,指导、规范和监督会员企业的对外交往活动。协助会员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在维护市内产业利益和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