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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开设城市轨道交通专业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开设城市轨道交通专业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8〕358号)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的函》(穗铁运函〔2008〕15号)收悉。经研究,本局同意你单位开设信号工、通信工、变电检修工、城轨接触网工、车电钳工、电动列车电气钳工、车站值班员、站务员、电动列车司机、车站调度10个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培训级别为初级、中级、高级。以上项目可面向社会开展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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