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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序号
向区下放的管理权力(审批和收费)
放权
形式
备 注
市环保局
116
夜间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和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作业的批准
下放
只限江源区
117
在市辖区范围内,由市环保局根据排污单位的排污状况及区环保局的监管能力情况,委托市辖区环保局核定、复核、征收排污费
委托
118
对区属发放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的单位排污行为的监管
119
取消对市辖区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处罚一万元额度的限制(此项权限需省环保局协商省人大修订《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条款后执行)
120
对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与破坏事故的调查及确认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21
发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区审核,报省审批
122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123
发放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
124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初审
125
锅炉设计文件的鉴定
126
从事气瓶充装活动的许可
127
评定吉林省名牌产品
128
特种设备人员作业考核费
129
棉花监督检验
130
起重机械、电梯场内机动车安全技术(资格)检验费
131
客运索道运营审查检验收费
132
压力管道安装审查检验收费
133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审查检验
市农委
134
农用驾驶证的考验、发放
135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
136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市牧业局
137
核发草种经营许可证
138
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的批准
139
临时占用草原审核同意
140
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的同意
141
核发草原使用权证、所有权证、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及改变草原权属的登记
142
在草原上从事采土、采砂、采石等作业活动的批准
143
在草原防火期内野外用火的批准
144
发放兽药经营许可证
145
发放兽医从业许可证
146
定期核定草原载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