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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30户重点工业企业和20户高成长型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三、支持重点企业加快战略重组

  积极推进行业整合重组。以重点企业为主推进钢铁、建材、食品、化工、医药等行业的整合重组,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重点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市内外企业。凡被兼并重组的企业,统计口径、税收渠道保持原属地不变。重点企业兼并重组国有企业,被兼并重组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企业重组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政策规定办理。

  支持重点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鼓励重点企业围绕主业发展,通过产权(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相互持股(控股、参股)、合资合作、技术引进、重组上市等多种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对于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并且一次性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除在企业注册、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外,还将通过提供优惠厂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为项目建设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总投资的1%。

  四、加快重点企业融资步伐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银企信贷沟通协调和资金需求信息发布机制,每年新增贷款优先用于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并积极为企业争取上级银行的直贷和联合贷款。对重点企业的银行贷款,在权限范围内实行利息优惠。有关部门积极为重点企业搭建融资平台,多渠道、多形式组织银企洽谈和银企对接活动,推动银企建立良好合作伙伴关系。

  鼓励重点企业上市融资。优先推荐未上市的重点企业列入省上市后备企业管理,有关部门在产权确认、土地使用、税收征管、环保核查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支持已上市的重点企业采取整体上市、定向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形式进行再融资。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

  五、支持重点企业开展节能减排

  鼓励重点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和发展循环经济,优先推荐重点企业申报使用国家、省节能专项资金和治污专项资金。加快企业环保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将重点企业纳入省循环经济试点企业。鼓励重点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提前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优先列入财政补贴范围。按照上大压小原则,对全市淘汰的落后产能优先配置给重点企业,用于增加先进产能规模。

  六、优先向重点企业配置要素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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