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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30户重点工业企业和20户高成长型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30户重点工业企业和20户高成长型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信政〔2008〕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做大做强30户重点工业企业和20户高成长型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是我市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我市产业结构升级、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市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奋力推进工业小市向工业大市跨越”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快重点企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支持重点企业产业升级

  加大对重点企业产业升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对重点企业发展规划的指导,引导产品结构升级。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在核准备案、环保审批、土地供给、资源综合利用、税收减免、优惠电价、安全评价等方面给予优先办理。

  鼓励重点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支持重点企业以买断或许可方式引进国外先进专有技术或专利,进口国内尚不能研发制造的重要装备。对于列入国家鼓励进口产品目录的,优先争取国家贴息支持,属于国家鼓励类投资项目的,帮助办理进口设备减免税。

  支持重点企业争创名优品牌。支持重点企业顺应消费结构升级趋势,积极推进食品、医药、轻工、纺织等行业生产规模,加快终端消费品结构升级步伐。鼓励重点企业争创名优品牌,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国家出口免验产品和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省质量管理奖称号的企业,市政府给予奖励。政府采购、公共工程项目要优先考虑使用市内重点企业产品。

  二、积极推进重点企业技术进步

  支持重点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切实落实国家鼓励企业创新投入政策,支持重点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特别是技术中心、关键技术研发、重大依托项目同时实施的“三位一体”项目,在申报争取项目经费和安排市级专项资金上给予优先支持。对研发投入比例较大的企业,市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补助。

  支持重点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积极推动重点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建设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研发中心,形成支撑我市产业升级的自主创新平台。对成功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的企业,市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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