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通化市区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明电(2008)18号)
东昌区、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2008年通化市区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通化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2008年通化市区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优化城市形象,创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努力提升城市品位,市政府决定2008年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为确保管理年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升级,打造优美的北方山水城市”为主题,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通过全民参与的方式和多角度、全方位的集中整治,提高市民热爱城市、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热情,建立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高效化和长效化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文明意识、卫生意识。
二、活动方式及实施步骤
此次管理年活动方式以专业治理与全民参与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全面治理相结合、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具体实施步骤分为3个阶段:
(一)5月为准备动员阶段:制定方案,全员发动。
(二)6-10月为综合整治阶段: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管理体制,开展综合整治,发动群众治脏活动,巩固保持治理成果。
(三)11月为验收总结阶段:组织考核验收,总结经验教训,召开总结大会。
三、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城市管理年活动的目标任务为理顺体制,完善法规体系,综合整治城市环境和提高市民素质。具体内容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理顺体制。
重新调整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强化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抽调公安、交通、卫生、环保、工商等部门精干执法人员组成综合执法队伍,与市城管支队合署办公。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负责协调,市建委负责组织实施,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二)完善法规体系。
参照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出台《通化市城市环境综合管理办法》。此项工作由市建委、爱卫办、法制办负责,完成时间:8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