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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组团参加2008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博览暨东西合作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组团参加2008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博览暨东西合作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08]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制定的《许昌市组团参加2008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博览暨东西合作投资贸易洽谈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许昌市组团参加2008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博览暨东西合作投资贸易洽谈会实施方案
(市企业发展服务局)

  农业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将于今年9月在驻马店市共同举办2008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博览暨东西合作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洽谈会),我市决定组团参会。为切实做好参会工作,确保洽谈会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合作、共赢、发展”为主题,以东西合作为平台,立足我市农产品资源优势,突出农产品加工投资洽谈,促进农产品加工贸易、技术合作与交流,培育农产品加工基地和示范企业,加快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带,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时间、地点及主要内容

  (一)时间:2008年9月25日至27日(产品展示展销时间:9月25日至10月3日)。

  (二)地点:驻马店市会展中心。

  (三)主要内容:1.农产品加工业博览。开展以粮食加工、油料加工、食品加工、饮料加工、调味品加工、畜禽加工、果蔬加工、饲料加工及农产品加工机械等系列产品的展示展销和产品订货。在会展中心设免费特装展示区。其中,一楼为国内外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新产品、新技术、知名品牌和特色产品的特装展示区;二、三楼展示各地农产品深加工系列产品。在室外设1000个贸易展位,并划分为粮油加工产品、果蔬调味品、禽畜皮革产品、饲料加工产品、农产品加工机械和综合商品等6大展区,每个展位收费700元。各县(市、区)参会企业分别不少于5家、室外贸易展位不少于3个,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参会企业分别不少于3家、室外贸易展位不少于1个,各单位组织邀请参会客商不少于20人。各县(市、区)都要搞好特装展位,充分展示我市企业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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