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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
(宁政文〔2008〕2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重点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与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07〕360号),进一步提高我市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水平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现就加强全市标准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 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十一五”期间,在我市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参与制修定3项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20项地方标准,争取承担3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和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及工作组(WG)的工作,相关联的重点产品采标率达80%以上,新增3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新批准立项建设省级以上农业标准示范区15个。

  二、 主要任务

  (一)促进特色产品和主导产业的标准体系建设。在我市电机电器、茶叶、食用菌、水产品等主导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重点领域中,以自主核心技术为基础,支持企业和单位参与制定若干项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形成一批具有闽东特色的高端标准体系。鼓励重点领域企业加大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研制力度,形成产业技术标准优势,以此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建立技术标准快速转化和研制机制。以食用菌、水产品、电机、船舶、皮革、茶叶等产业聚集地为依托,企业技术为中心,强化企业的标准研发工作,建立产品专利向技术标准转化、标准研究促进技术创新、标准应用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运行机制。推动技术标准的研究创新与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紧密结合,努力消除科研开发与标准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与标准制定的时间差。充分发挥我市辖区内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检测机构的专业优势,鼓励产研合作,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研究进行重点支持,特别是在茶叶、食用菌等传统产业方面,应充分发挥宁德境内省茶科所、市农校与食用菌、茶叶协会的产研合作,加大传统产业的技术创新和标准转化工作,提高标准研制水平。

  (三)鼓励企业大胆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进一步建立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加强企业标准化组织和队伍建设,加大标准化工作的资金投入。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一批重点和龙头企业积极承担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鼓励电机、茶叶、水产品和食用菌等行业有能力的企业实质性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活动,承担国际和国家标准化组织的TC、SC和WG工作,积极为宁德市的产品争取更大的标准话语权和行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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