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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备注:
  1、参保单位应附送工程招投标中标标书、工程施工合同或协议书文本及复印件;
  2、本表一式叁份:参保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各一份。

  附件2:
编号: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
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存根)

  项目名称:
  建筑施工企业名称:
  已于  年  月  日为该企业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照规定已缴纳工伤保险费      万元(大写)       ¥    (小写)。
  特此证明。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章)
年  月  日

编号: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
工伤保险参保证明(样式)

  项目名称:
  建筑施工企业名称:
  已于  年  月  日为该企业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照规定已缴纳工伤保险费      万元(大写)       ¥(小写)。
  特此证明。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公示》
  标牌说明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

工伤保险公示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筑施工企业:×××××××

本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已于××××年×月×日向××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参保证明××号);参保有效期:自本项目参保次日起生效,至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时终止。参保期限超过工程项目合同期限的应向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报备。

××市(县、区)劳动保障局投诉咨询电话: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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